為進一步提高供應商管理水平,同時做好供應商服務工作。近日,物流公司商務合約部根據《供應商管理辦法(試行)》規定,按照“誰使用、誰評價”的原則,組織各業務部門對公司2021年度合作的供應商開展考核評價工作,此次共計評定了27家供應商。
供應商評價工作主要從物資質量水平、交貨能力、售后服務、抗風險能力及現場管理能力等幾方面開展,對供應商作出綜合評定,進行供應商推優淘汰的篩選。
通過開展評價工作,進一步提升供應商履約水平、優化服務意識、提高服務質量,進而降低物資采購成本,完善供應商管理體系。